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关于组织潍坊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潍社评发〔2016〕1号)、《关于组织开展潍坊市第三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潍社评发〔2016〕2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潍坊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具体条件见附件一。特别注明:评审成果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结题的研究成果。
2.潍坊市第三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
具体条件见附件二。特别注明: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潍坊市社科研究拔尖人才和往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拔尖人才获得者,本次不再参评。
二、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学校初审,经初审合格后推荐至市社科奖评选办公室。
三、评选时间
学校初审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到 2016年4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部门、各院(系)将有关材料汇总后于2016年4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行政楼503房间(党委宣传部理论信息科)。
联系人:马伟涛,办公电话:8462276。
附件:
1. 《关于组织潍坊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潍社评发〔2016〕1号)
(http://www.sheketiandi.com/InfoDetail.asp?ID=48)
2. 关于组织开展潍坊市第三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潍社评发〔2016〕2号)
(http://www.sheketiandi.com/InfoDetail.asp?ID=49)
党委宣传部 科研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