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继续开展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招标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着力推动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发展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研究当前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注重教学研究方向的凝练和前期研究成果的集成,强化教研引领作用,通过探索研究与试点改革相结合、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加快教育教学改革进程,培育出高水平的教学改革成果。
二、立项范围
参照《潍坊医学院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的选题范围,原则上应与其一致。
三、立项类别与数量
本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总数5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5项左右。
为突出研究重点,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证申报质量,本次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数额见附件2)。
四、申报条件
1. 重点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过各层次的教学研究项目。
2. 所申请的项目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
3. 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参加的项目不超过2项。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以及同类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再做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一般项目,但可申报重点项目。
4. 鼓励跨院(系)、跨专业开展合作研究,加强项目集成创新。
5. 研究时限: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1. 项目申报:各部门、院(系)组织人员,根据通知要求申报项目。
2. 院系初评:各部门、院(系)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初评,择优推荐上报学校。
3. 资格审核:学校对项目主持人和成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
4.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初评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拟立项项目。
5. 校内公示:对评选出的拟立项项目,进行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 发文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发文公布。
六、工作要求
1. 申报人应填写《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各部门、院(系)汇总后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格式要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2. 各部门、院(系)于2015年12月17日前将申请书、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电子版发送至gjs@wfm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 本次立项项目管理按照《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验收结题时,需提交研究报告和完整的研究资料,研究成果应在教学实践中应用,并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项目内容一致的教学研究论文,方可进行项目验收结题。重点项目5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核心期刊),一般项目2篇以上,且标注“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和相应项目编号。
联系人:高鹏,联系电话:8462525
地点:新校区行政楼730室。
附件:
4.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doc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