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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29

各位老师:

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推荐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1815号)予以转发,请大家按照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科学技术类成果:

(1)推荐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2)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应公开发表(出版)二年以上(即2016630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研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成果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2018630日计算)。

2.人文社科类成果:

(1)推荐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

(2)推荐报成果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验收鉴定的科研成果。

(3)推荐论文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不含增刊、专辑等)以上发表。

3.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单位与推荐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2)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原则上应整体推荐。作为整体推荐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具有内在联系的系统研究成果。

(3)科学技术类外文成果名称须译为中文,人文社科类外文成果应附中文翻译稿,外文著作应附章节和主要内容中文翻译稿。

(4)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得推荐

(5)有《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五条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推荐的情形。

(6)高校应积极推荐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宣传阐释的成果;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相关研究的成果;围绕贯彻落实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研究的成果;围绕改革开放 40 周年、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伟大历程、历史成就、历史经验、历史规律研究的成果。

(7)为贯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研究阐发、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8)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择优荐在我省贫困地区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等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9)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和《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省建设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

1、校初评:申报者请按要求准备初评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73日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科。此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材料经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

初评材料要求:(1)自然科学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附件3)及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中“十一、主要附件”相关要求进行整理,不超过40页。(2)人文社科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附件4)及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成果检索证明等。

2、网上推荐:初评通过的项目,申报人凭科研处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21.214.56.13:8089/),填写申报材料。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7月9日至7月20日,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QQ群号:807920230

3、材料报送

申报人待科研处网上审核完成后,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下述材料

科学技术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 1 份、《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 2 份。附件材料包括:①代表性论文专著(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②他人引用代表性论文、专著;③检索报告(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JCR 期刊分区检索报告结论,自引不得列入;原件 1 份);④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及其权利要求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的复印件等);⑤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推荐项目的鉴定意见、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⑥主要应用证明及效益证明(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证明,只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应用证明及效益证明,由法人单位盖章出具;原件 1 份);⑦知情同意报奖证明(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是项目完成人的,须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该论文参评的知情同意函);⑧其他证明。

人文社科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成果检索证明等。

推荐书须通过工作平台生成,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加封面),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于7月21日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462313

报送地点:行政楼222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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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29日